2014年全年能源消费总量42.6亿吨标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月26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为42.6亿吨标准煤,比上年增长2.2%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为42.6亿吨标准煤,比上年增长2.2%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月26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4年能源消费总量为42.6亿吨标准煤,比上年增长2.2%。据此,2013年能源消耗总量为41.7亿吨标准煤。这意味着中国的总能耗已经提前两年超过了“十二五”规划的目标限值。

2013年1月1日,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能源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〉的通知》(国发[2013]2号)明确提出,到2015年,中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。
据记者报道,2013年能源消耗总量为37.5亿吨标准煤。根据这一计算,2014年的同比增长率为13.6%,远高于上述2.2%的增长数据。对此,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国家统计局,对方表示统计局每年都会对一些公布的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,但调整幅度一般不大。然而,对于这一巨大差异,对方表示将与相关统计人员核实并及时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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